关于印发《杭州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行业确认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日期:2016-06-13  发布人:cools  浏览量:127

杭质安协[2016]9

 

关于印发《杭州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

行业确认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
 

各有关企业:
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《关于转发〈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建办市[2006]82号),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业,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,根据《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》(建协[2006]30号)精神,结合我市租赁行业实际情况,我会决定印发《杭州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行业确认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并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行业确认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机械租赁的企业,均纳入行业确认管理范围。

2、行业确认由我会施工机械安全分会负责实施。

3、通过行业确认将作为企业入选建筑起重机械“一体化”管理名录的前置条件。

4、行业确认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进行申请办理,办理地点:杭州市建国北路金都苑182单元3楼(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施工机械安全分会),联系电话8839889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附:《杭州市建筑施工机械租赁企业行业确认实施细则(试行)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  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610

   报送:市建委工程处  市质安监总站  各区(县市)监督站  省建协施工安全与设备管理分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