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
日期:2010-06-12  发布人:cools  浏览量:71

 

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,规范起重机械产权租赁、安拆及使用单位的施工行为,加大建筑用起重机械的搭拆、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等工作的检查力度,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,保持工程建设安全稳定。根据市建委总体部署,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活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检查时间及检查范围:

    本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:

    第一阶段:69日-618日主要对钱江新城范围内的受监工程进行全数检查。

    第二阶段:621日-630日对全市范围内除钱江新城外的受监工程进行抽查。

    二、检查重点内容:

    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产权租赁、安拆及使用单位的施工行为是否规范;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方案编制、审核、批准过程是否符合要求(包括钢结构吊装作业方案、群塔作业方案等);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进行产权备案、装拆前告知及使用前登记;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实施安装后检测、验收;建筑起重机械各类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,附墙设施是否按照要求设置;施工现场塔机、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设备、塔机专用卸料平台等搭拆及安全使用情况;施工现场大型设备检测、验收及日常维修保养检查情况(日常维修合同签定情况);建筑起重机械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。

    三、检查形式:

   本次专项检查市总站组织有关建筑起重机械方面的专家,共同对现场起重机械进行检查,并委托省建设工程检验站有限公司负责设备检测。检查的工程项目由市总站随机抽取。

    四、工作要求:

    1、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单位应对现场的起重机械进行全数自查,发现的问题应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落实整改。

    2、总站各检查组将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,对未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或现场存在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,采取限期整改、停工整改等措施,严格按规定实施现场与市场联动,对涉及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一律实施行政处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○年六月四日